
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
七项基本制度全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主要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分别是:
——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实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销售。
——防止因农产品产地污染而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分析、评估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发布制度。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七项基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法定基本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要严格贯彻执行,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能够得到保障。
关军锋,河北藁城人,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遗传生理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学科带头人;河北省双十双百工程双百层次跨世纪人才;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园艺学会梨分会常务理事,国家绿色食品咨询专家,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河北省青年科学技术协会理事,河北省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农业科学》、《园艺学报》、《果树学报》等特约审稿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北省和浙江省自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曾获得河北省首届优秀农业科技工作者称号。
时间:9月17日(周六)9:30-11:30
方式:线上讲座
科普知识讲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讲人:关军锋,河北省农科院农学博士